一、申请内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
1、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;
2、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3、公司章程;
4、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
5、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;
6、载明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姓名、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、选举或者聘 用的证明;
7、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8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9、公司住所使用证明;
10、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、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,须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二、申请变更登记时,应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;
(2)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;
(3)有关的文件、证件。
三、申请注销登记,应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(1)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;
(2)法院裁定破产、公司股东会决议(国有独资公 司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的决定)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有关文件;
(3)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;
(4)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(5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;
(6)公司清算组在报纸上登出三次公告的报样(原 件);
(7)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